1、水电站建设合同协议协议标题:水电站建设合同协议协议类型:双方协议协议背景:本协议是为了规范双方在水电站建设合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同履行的权益,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而订立。协议正文: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双方确认、承认同意在合法的基础上达成水电站建设合同,并且将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进行合作。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应当了解并确认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订本协议的资格和权利,并保证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和规避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双方在执行和履行本协议过
2、程中应当遵守公序良俗,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背公共利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合同中的信息从事非法活动。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的执行和履行过程中,应当履行诚实信用原则,互相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涉及任何政治活动和政治立场,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期间和之后都不得利用本协议从事任何与政治相关的活动。第七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第八条 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公示,以保障合作公平公正。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对于本协议可能存在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附件如有需要,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协商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