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农业技术咨询服务;
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农业技术咨询服务能力,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种植技术、肥料施用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至合同期满止。
2.2 如甲方或乙方需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2、方。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2 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 双方应对从对方获得的技术、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其泄露或用于其他非约定目的。
4.2 此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永久的效力。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5.2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否则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赔偿守约方的合理费用。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补充。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