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规划设计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填写甲方名称】乙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填写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设计单位与委托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和范围1.1 甲方将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要求,提供城市规划设计相关服务。1.2 本协议适用于设计单位为委托方提供的所有城市规划设计服务的合同。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2.1 设计单位有权了解委托方的需求,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设计。2.2 设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设计任务。2.3 委
2、托方应向设计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资料,并及时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第三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3.1 双方约定的价格是【填写具体价格】。支付方式为【填写支付方式】。3.2 委托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周期和金额进行相应的支付,支付时间不得晚于双方约定的期限。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委托方的其他信息予以保密,并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4.2 设计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存储在其系统中的委托方信息的安全。第五条 知识产权5.1 委托方知识产权的归属权属于委托方。5.2 设计单位在提供城市规划设计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设计单位,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履行义务的; (2)未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款项的。6.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设计单位): 乙方(委托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