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经销合同协议标题:国际经销合同协议鉴于甲方(以下简称“供应方”)与乙方(以下简称“经销商”)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为共同发展经销业务,特订立本国际经销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作范围及目的1.供应方授权经销商作为其独家经销商,负责销售和推广供应方或供应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区域的市场。第二条 经销商的权利与义务1.经销商有权依据供应方的授权,独家销售和推广指定产品,并享有相应销售利润。2.经销商应按照供应方规定的定价、销售政策和要求进行销售活动,并积极维护和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声誉。
2、3.经销商应按时向供应方支付货款,并按要求提供销售数据和销售报告。第三条 供应方的权利与义务1.供应方应提供经销商需要的合理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售前技术支持、产品培训、市场推广等。2.供应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经销商提供符合质量要求和标准的产品,并保证产品的供应稳定性。第四条 售后服务1.经销商应按照供应方的要求提供在售后服务中的技术支持、培训和维修等。2.供应方应协助经销商解决售后服务中的问题,确保客户的满意度。第五条 保密条款1.合同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第六条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2.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违约方收到通知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第七条 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如发生合同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否则不得单方面修改、变更合同内容。第九条 其他约定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供应方):_ 乙方(经销商):_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