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曲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作曲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意愿为乙方创作、完成音乐作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其创作、完成音乐作品,委托人同意支付相应的酬金,并享有该音乐作品的相关权益。
第二条 创作作品范围
1. 甲方将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其创作音乐作品。
2. 委托人可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作品的风格、曲调、节奏等要求。
第三条 著作权及使用权归属
1. 甲方自愿将所创作的音乐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委
2、托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表演、录制、复制、发行、传播等权利。
2. 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如何使用该音乐作品,并无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四条 酬金及支付方式
1. 委托人应按双方约定支付相应的酬金。具体的酬金数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2. 酬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形式,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同意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保持严格的保密,并承担相应责任。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为自己谋取利益。
第六条 期限与解除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
3、起生效,至甲方完成音乐作品并交付委托人之日终止。
2. 若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一方可提出解除协议的要求,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的协商解决。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作曲人)签名: 日期:
乙方(委托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