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工教育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学员”)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鉴于:
1. 学员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接受培训机构提供的技工教育。
2. 培训机构具备提供技工教育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培训机构将为学员提供相应的技工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能培训、实习机会安排等。
1.2 学员应积极参与培训机构提供的教学活动,完成培训任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
2、月___日止。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学员应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按时缴纳相应的培训费用。
3.2 学员一经缴费,不得要求退费,除非出现培训机构无法提供相应培训的情况。
第四条 知识产权
4.1 学员在接受技工教育期间所获得的知识、技能以及相关资料,归属于培训机构的知识产权。
4.2 学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培训机构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传播相关资料。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学员应保守培训机构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2 学员不得将在学习期间接触到的培训机构的商业信息用于个人牟利或其他不当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学员违反
3、本合同的任何一项约定,导致培训机构遭受损失,学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若培训机构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项约定,导致学员遭受损失,培训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2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学员和培训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学员): 乙方(培训机构):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