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保管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达成:
甲方(委托方):
姓名/名称:_____
地址: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乙方(保管方):
姓名/名称:_____
地址:_____
联系方式: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特定财物,并且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自愿和平等协商,就委托保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将特定财物(以下简称“委托物品”)委托乙方保管。委托物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详细描述委托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甲方在此确认,委托物品属于其完全合法所有,并具有合法来源和权益。
第二条:保管义务
1. 乙
2、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委托物品,确保其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2.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委托物品被盗、丢失、损坏或泄露。对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乙方有权在委托保管期限内,对委托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但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其同意。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委托保管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完成委托或双方协商解除。委托期限为______(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双方需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管费用
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乙方相应的保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具体数字),支付方式为______。
2. 乙方
3、应及时提供有效发票或相关凭证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 如委托物品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丢失、损坏或泄露,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等有效地视为原件。本协议包括附件,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签名:_____
日期:_____
乙方(保管方)签名:_____
日期: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