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特代言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模特”)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经营规范、具备良好信誉的公司,拥有进行产品推广和广告代言的需求。2. 乙方是一名具备相关才艺和形象条件的模特,愿意为甲方代言产品并提供相关形象宣传服务。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言内容与期限1. 乙方同意以其个人形象为甲方指定的产品进行代言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平面广告、网络宣传等形式。2. 代言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约定的代言活动结束之日止。第二条 报酬与支付方式1.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代言服务进行相应的酬劳支付,具体金
2、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甲方应于乙方完成代言活动后的指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第三条 形象维护义务1. 乙方应确保自己的形象、言行和行为符合道德、社会公德的要求,不从事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形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化妆、造型等活动。第四条 保密义务双方对于合作过程中所了解、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 对于乙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报酬。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3.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