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理财合同协议书鉴于甲方(以下简称投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表明其意思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鉴于乙方(以下简称理财机构)具备提供个人理财服务的资格与能力;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投资人与理财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双方在个人理财项目中合作的相关事项。第二条 个人理财项目2.1 投资人委托理财机构进行个人理财,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黄金等金融产品或资产。2.2 理财机构应向投资人提供相关的投资方案、风险提示、合规要求等信息,以便投资人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2、。第三条 投资方式与风险3.1 投资人有权选择个人理财项目,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3.2 理财机构应按照合法合规的原则开展业务,但无法保证投资人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第四条 投资人权益与义务4.1 投资人有权要求理财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投资信息和报告。4.2 投资人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关的理财费用,并遵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理财机构权益与义务5.1 理财机构应秉持诚信原则,以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为投资人提供个人理财服务。5.2 理财机构应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约定时限提供相关的投资报告和资金结算服务。第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维持有效期为约定的个人理财项目期限。6.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7.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投资人及理财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以及附件的增加,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投资人(甲方): 理财机构(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