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运输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下称托运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乙方(下称承运人):公司名称:注册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航空运输服务合同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将货物托运给乙方,乙方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第二条 运输货物1. 甲方应提供准确、真实的货物信息,并出具相应的运输货物清单或单据。2. 乙方负责按照航空运输安全规定,妥善运输货物,并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送达目的地。第三条 运费与付款方式1. 运费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以航空运输服务收费标准
2、为准。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支付运费。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四条 责任和保险1. 甲方应保证货物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航空运输相关的必要文件的完备性。2. 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际航运惯例承担货物运输期间因疏忽、失误或故意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失、延误或其他直接损害的赔偿责任。3. 甲方有义务购买合适的货物保险,以弥补因运输风险而导致的损失。第五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其他形式代表同意后生效。2.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或合同终止之日。3. 合同的解除、终止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第七条 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根据需求协商一致。2.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及有关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附则1.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 本合同的一切事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甲方(托运人)签字:日期:乙方(承运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