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装饰工程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_乙方:(承包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内容1.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及于(合同地址),承担建筑装饰工程之责任。1.2 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施工资金、劳动力及相关设备和材料,并按时完成合同工程。1.3 合同工程的完成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工程的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第二条 业主等级2.1 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所需的建筑装饰设计方案和图纸并审核。2.2 甲方授权乙方能自行处理甲方将其设计中的未尽事宜。第三条 工程期
2、限3.1 工程的施工周期约定为_个月/周(具体时间)。3.2 如果因甲方原因无法按计划按时施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四条 资金支付4.1 甲方应按合同金额的%或者金额(具体比例或金额)作为合同订立后的第一笔预付款。4.2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作为中期款。4.3 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工程的尾款。第五条 合同违约5.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按法律规定处理。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对于本合同重大违约情形,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2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违约金,若发生以下情况: a) 乙方没有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b) 乙方完成工程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c) 乙方不提供施工所需的必要资金、材料、设备等。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凡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3 本合同正本扫描件、传真件及其他形式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