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协议书甲方:(注明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乙方:(注明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招标文件1. 甲方将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向乙方提供。2. 乙方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如对文件内容有疑义或需要补充材料,应立即向甲方提出,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报送1.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报送给甲方。2. 乙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2、,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信息或采用不诚实的手段参与投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三、评标及中标1. 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评标工作,并将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 根据评标结果,甲方有权决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3. 乙方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将予以处理。四、合同签订1. 中标人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2. 合同内容应清晰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 合同一经签订即为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五、履行与变更1.
3、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确履行各自的义务。2.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及时履行通知义务。3. 双方如有变更合同的需求,应通过书面协商,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至相关法院解决。七、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 本协议以中文为准,中英文版本如有出入,以中文版本为准。3. 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