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甲方(出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1. 协议的背景和目的甲方是依法设立的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拥有相关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乙方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组织,有意获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2. 用地基本情况(对所涉及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包括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等)3. 出让方的权益和义务甲方保证所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甲方应在出让时将建设用地的权属证书进行过户登记。甲方应
2、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保障乙方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4. 受让方的权益和义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使用建设用地。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确保建设用地的合法、合规的使用。5. 合同履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6.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友好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被解除:a)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b)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c)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纠正。8.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书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出让方):签字:日期:乙方(受让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