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务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
编号: [协议编号]
甲方(咨询服务提供方): [甲方名称]
地址: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咨询服务需求方): [乙方名称]
地址: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法务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将通过其专业法务团队为乙方提供法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意见、合同起草、法律文件审查、解决法律争议、法律咨询等。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
2.1 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法务咨询服务费用。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将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服务终止
3.1 协议期限为 [协议签订之日至合作终止期限]。双方均无正当理由终止合作的情况下,应提前 [提前通知期限] 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甲乙双方应对彼此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务资料等严格保密,并对第三方的获取、使用、披露等行为负责。
第五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争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自签署之日起双方合作期限内有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