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一、我国的失业问题与失业救助,(一)关于失业,(1)概念:是指劳动力供给与劳动力需求在总量或者结构上的失衡所形成的,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要求的劳动者处于没有就业岗位的状态。,(2)满足失业的三个条件:1、必须是处于法定劳动年龄范围以内的劳动者;,2、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劳动者必须具备劳动能力;,3、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必须具有就业愿望,但是没找 到工作岗位。,(3)分类:1、摩擦性失业;,2、结构性失业;,3、周期性失业;,(4)造成失业的原因:1、劳动力总量供过于求(,根本原因,);,2、市场经
2、济体制的建立使得隐性失显性化;,3、失业者在失业前后反差太大,导致大量失业者不愿意接受新的工作;,4、近几年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速减缓使失业加剧。,(5)失业问题存在的影响:,从微观层面来讲,失业造成失业者及其家庭收入下降,生活陷入贫困;精神负担加重,个人自尊心受损,容易产生对社会的不满与信仰危机;导致贫富差距扩大。,从宏观的层面来讲失业带来社会秩序的不稳定,犯罪率上升;是经济资源的浪费;失业使得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使得整个社会建立在不公平的基础之上。,(二)失业救助,(,1,)从世界经验来看,对失业者救助可以通过失业救助制度性措施和非制度性措施进行。制度性措施主要是建立和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失业援助
3、制度;非制度性措施可以采取雇主支付一次性解雇补偿费的办法。,(2)我国的失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失业保险,一个是失业救助。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子项目,失业救助是社会救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见图:失业保险与失业救助的性质比较,(,我国是一个长期失业人口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单使用失业保险金来对付失业补偿问题是不够的,因为长期失业者会很快用完失业保险所规定的期限,所以必须要建立失业救助制度。,失业保险,失业救助,筹集方式,由雇主和雇员分担,由国家财政负担,领取条件,看其是否缴纳了保险费,只要是剥夺了工作岗位的人,享受数额,根据其从前缴纳的数额和持续时间,根据最低生活标准,与其所
4、需要负担的家庭成员数额有关,享受期限,根据其从前缴纳保险金的持续时间和失业待续时间,根据个人情况,尤其是年龄情况,失业保险与失业救助性质比较,二、下岗再就业工程,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是新旧就业模式转型时期必然的产物,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社会保障与失业保险体系尚待完善的条件下,为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和减轻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而采取的一种过渡性模式。,2,、下岗再就业工程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特殊时期为解决国有企业剩余劳动力问题的特殊失业救助策略,是在政府主导下,帮助企业和下岗职工寻找和创造多种就业机会,使其摆脱目前困境的多种措施的组合。,政府推出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正在着力解决转轨时期
5、的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围绕解决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推出一系列促进再就业的政策,确立了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框架。,3,、建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是再就业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且合同期未满的合同制职工中,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失业,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三、我国失业救助制度建设新思路,新中国以来,我国的失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个体系主要是由三个制度和一个一次性经济补偿组成。三个制度分别是失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6、障制度和失业救助制度。一个一次性经济补偿是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的补偿金。,(一)、目前失业保障措施突出的问题:,(,1,)失业保险制度面临挑战;,(,2,)下岗和失业并轨存在的问题;,(3)虽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失业者可以提供一定程度的救助,但它毕竟不是专门为救助失业者而设立的,同时该制度被本身也遇到了资金不足的困难。对失业者的一次性补偿多局限于合同到期的解雇问题,而且不够规范。,(二)失业救助,(,1,)失业救助的对象:既包括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者,又包括参加失业保险,但在超过领取失业保险金规定的期限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者。,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失业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隐性失
7、业显性化中的失业者,即一部分城镇国有企业中剥离的富余人员和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另外,还有一部分城镇非国经济中的失业者,社会救助应更多地关注年龄较大的失业者。,(2)失业救助的内容,物质救助,精神救助,技能援助,1、物质救助,主要是对因失业而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来维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前的基本生活。在资金的来源上,主要是国家出资,此外还可以通过社会捐赠、慈善机构等方式来筹集一部分资金。在资金管理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在救助金发放的标准上面,由于受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机构、生活习惯、价格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失业救助也不可能执行同一标准。,2、精神救助,在进行物质救助的同时,还
8、应当重视对他们的精神关怀。我国的失业者中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由于精力了四十多年“大锅饭”平均主义的熏陶和长期以来的工资偏低,一旦失业他们不仅经济承受能力较差,而且心理承受能力也较差,所以要特别注意在精神上的救助。,3、技能救助,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理想途径就是再就业,要把失业救助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在就业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失业者的文化技术素质一般偏低,而且就业技能单一。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及技能救助,使他们重新找到工作,无疑成为失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由原来的单纯的“输血”的失业补贴变为积极的“造血”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所以很有必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再就业机构”,并制定一套与之相匹配的规章制度,对下岗失业人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就业培训。,要使我国未来的失业救助方案切实可行而且有效率,必须考虑我国目前和未来失业规模、失业者的构成、国家和社会能用于失业救助的财力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等因素。可以考虑建立一种雇主责任制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雇主责任制对短期失业者的失业救助作用是明显的。对于长期失业者(这部分失业者大多年龄较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发挥作用。这两种制度相结合的体制可以包容所有的城镇职工,不管是来自城镇还是农村。此外,失业救助还应当与其他社会保障系统配套安排,如医疗保险、希望工程、劳动安全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