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普及知识,第一章 导论,一、基本概念,国际贸易,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这种交换活动因为发生在世界范围内,所以又称作世界贸易(,World Trade,)或全球贸易(,Global Trade,)。国际贸易主要由各国或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它既包含,有形商品,(实物商品)的交换,又包含,无形商品,(劳务、技术等)的交换。,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Domestic Trade,)异同点,一致性,:1.,二者都是商业活动。,2.,二者有共同的商品运动方式。,3.,基本职能是
2、相同的,都受商品经济规律的影响和制约。,不同点,:1.,从事对外贸易,难度大,于国内贸易。,2.,对外贸易的,业务程序多,于国内贸易。,3.,对外贸易,风险更大,。,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一国在一定时期(如,1,年)内出口值与进出值之间的差额,即贸易差额出口值进口值。,如果出口值大于进口值,就称为,贸易顺差,,又叫出超、盈余、黑字;,如果出口值小于进口值,就称为,贸易逆差,,又叫入超、亏损、赤字;,如果二者相等,就称为贸易平衡。,二、,国际贸易的分类,出口贸易(,Export Trade,)、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和过境贸易(,Transit Tr
3、ade,),1.,出口贸易,是指一国把生产或加工的商品(包括本国拥有的劳务)输往国外市场,销售,的对外贸易活动,2.,进口贸易,是指一国从国外市场,购进,外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包括外国拥有的劳务)的贸易活动,3.,过境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进行的商品买卖活动,实物运输必须经过,第三国国境,,对第三国而言,就构成了该国的过境贸易。,从一个港口通过国内航线装运到另一个港口再输出国外;或在同一港口内从这艘船装到另一艘船;或在同一车站从这列火车转装到另一列火车后离开国境。,对第三国来说,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此项交易,但商品要进出该国的国境或关境,并,要经过海关统计,从而构成了该国进出口贸易的一
4、部分。,有形贸易(,Tangible Trade,)和无形贸易(,Intangible Trade,),有形贸易,是指贸易双方交易的商品是具体的、有形的实物商品,因为这些商品看得见,摸得着,故称为有形贸易,有时也被称为,货物贸易,(,Goods Trade,)。,无形贸易,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所进行的没有物质形态的商品的交易,在国与国的交换中,交换标的物不是有形的商品。一般包括,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大体包括,15,个门类:国际运输业、国际旅游业、金融业、保险业、信息业、咨询服务、劳务输出、电讯业、会计、文化交流、商业批发、零售、售后服务和其他服务。,国际技术贸易主要有:,专
5、利、商标、专有技术,等。其中,专有技术是处于秘密状态下的技术;而专利技术是公开技术。,三、对外贸易政策,在对外贸易上,经常采取的贸易保护政策措施有:,关税,及,非关税,保护措施。,一、关税的含义与作用,关税的含义,关税,(,Customs Duty or Tariff,)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一个国家根据其政治经济等状况和需要,由设置在边境、沿海口岸或境内的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上的海关机构,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税法、税则,对其进出关境的商品征收关税,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关境,(,Customs Territory,)又称税境或海关境域,一国关
6、税法令完全实施的境域。商品进出口关税时才作为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关境与其国境是一致的,,但,在一国存在关税同盟、自由港(区)、保税区等自由域时,关境与国境就不一致。,自由港(区)虽在国境之内,但从征收关税的角度来看,看在关境之外,因为进口自由港、区的商品可不征关税,此时,该国关境小于国境;当几国结成关税同盟,组成一个共同关境实施统一关税法邻和对外税则,彼此之间商品进出国境不征收关税,只对来自和运往非同盟成员国的商品进出共同关境时,才征收关税,此时,关境大于成员国的各自国境。,关税的特点,1.,关税征收对象是进出口的商品,不管是什么类型,也不管其售后是否获利,必须按规定
7、征收关税,2.,关税的执行者是海关,3.,关税具有涉外性,二、关税的主要种类,按照征税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关税可以分为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进口税,(,Import Duty,)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这是一种主要税,被称为正税或正常进口关税。这种进口税在外国商品直接进入关镜或国境时征收,或者,外国商品自由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等提出,运往进口国国内市场销售时,由海关征收。,出口税,(,Export Duty,),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目前,大多数国家对绝大多数出口商品都不征收出口税,,因为征收这种税势必会提高
8、本国商品在国外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降低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不利于出口的扩大。但有时为了一些特殊的目的,一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也征收出口税。,过境税,(,Transit Duty,)过境税又称通过税,它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本国的财政收入。征收过境税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目前,已很少有国家征收过境税。,第二章,关税壁垒措施,按照征税的目的,关税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又称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为了达到财政收入的目的,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时,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
9、征税的进口商品必须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无代用品而必须从国外输入的商品。,2,)征税的进口商品,在国内必须有大量的消费。,3,)关税税率要适中或较低。如果税率过高,将阻碍商品进口,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保护关税又称经济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工业和农业发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保护关税的税率越高,保护程度越强。,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关税可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制,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进口国家对进口商品,除了征收一般进口税以外,还往往,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进口税,。这种进口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
10、正常进口关税以外,额外再征收的关税,就叫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采取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如,1971,年上半年,美国出现了巨额贸易逆差,国际收支恶化。,1971,年,8,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危机,实行“新经济政策”,宣布对外国进口商品一律征收,10%,的进口附加税,以限制商品进口,缩减收支失衡。另一种更为常用的征收方法是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以限制特定国家或商品的进口。这种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两种:,反补贴税,(,Counter-,Vailling,Duty,),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它是对于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
11、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反倾销税是对于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征收反倾销税的目的是抵制进口商品低价倾销,以保护本国产品和本国市场。,差价税,(,Variable Levy,)又称差额税,是当本国生产的某种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产品的价格,时,为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y,,全称为特定优惠关税。它是指对从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零关税,待遇,其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特惠
12、关税一般在签订有,友好协定、贸易协定,等国际协定或条约国家之间而实施的。,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Preferences,GSP,),简称普惠制,它是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第,21,号决议,普惠制的三项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普惠制的目标是:增加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出口收益;促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率。,普惠制的作用是通过关税削减产生的价格影响来体现的。,三、税率的基本分类,税率的基本分类,战后各国关税
13、税率名目繁多,而且时有变化,难以一一详述,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普通税率,普通税率是最高的税率,现仅是个别国家对极少数国家(一般是非建交国家)的出口商品实行这种税率。普通税率一般比优惠税率高,1,到,5,倍,少数商品甚至高,10,倍、,20,倍。,2.,最惠国税率,是对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件的贸易协定的国家间实行的税率。它既适用于双边贸易条约,也适用于多边贸易条约,,WTO,成员方之间实行这种税率。,3.,普惠制税率,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优惠税率,这种税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实行减税或免税,并且不是互惠的,是单向优惠。,四、增值税,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有形动产,包
14、括热力、电力、气体等);,2,、应税劳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税率分为四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征收率和零税率。,一般纳税人:,17%,、,13%,;小规模纳税人:,6%,或,4%,;,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第三章 非关税壁垒措施,一、非关税壁垒措施概述,非关税壁垒的概念,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NTBS,)是指以关税以外的办法限制进口的措施。它是与关税壁垒相对而言的。,非关税壁垒的特点,1.,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2.,更具有效性,3,更具隐蔽性和歧视性,非关税壁垒的分类,1,从对进口限制的作用上
15、分类,非关税壁垒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两大类。直接限制是指进口国直接对进口商品规定进口的数量或金额加以限制或迫使出口国直接规定的出口数量或金额限制出口。如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和“自动”出口配额制等;间接限制是指进口国未直接规定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而是对进口商品制订种种严格的条例,间接地影响和限制商品的进口。进口押金制、最低限价制、海关估价制、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等。,2,从对进口不同的法令和实施上分类,非关税壁垒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从直接限定进口数量和金额的实施上,,有进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等。,2,)从国家直接参与进出口经营上,有进出口国家
16、垄断、政府采购政策等。,3,)从外汇管制的实施上,有数量性,外汇管制,、成本性外汇管制和混合性外汇管制。,4,)从海关通关程序上和对进口价格的实施上,有海关估价制、繁琐的通关手续、征收国内税和,进口最低限价,等。,二、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种类,非关税壁垒措施名目繁多,内容复杂,对国际贸易有重大影响的措施有以下几种:,进口配额制(,Import Quotas System,),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额制,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商品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关税后才能进口。它是进口数量限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进口配额制在
17、实施的中又可以分为,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两种。,1,绝对配额(,Absolute Quotas,),即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数,,达到这个额数后,便不准进口,这种进口配额又可分为两种方式:,1,)全球配额(,Global Quotas;Unallocated Quotas,),它是指在一国当局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规定一个全球性配额额度,对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直到配额总额用完为止,超过总额就不准进口。,2,)国别配额(,Country Quotas,),它是指在总配额内,按照国别和地区分配给固定的最高配额,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超过规定的配额便
18、不准进口。,2,、关税配额(,Tariff Quotas,),指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在一定时期内,规定一定数额的进口配额,对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征收附加税或罚款。这实际上限制或禁止了超过配额以外的商品进口。,关税配额按商品进口的来源,可分为全球性关税配额和国别性关税配额。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可分为优惠性关税配额和非优惠性关税配额。优惠性关税配额是指在关税配额以内,进口的商品,给予较大幅度的关税减让,甚至免税,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即按原来的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非优惠性关税配额是指在关税配额内仍征收原来的进口税,但
19、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极高的附加税或罚款。,“自动”出口配额制(“,Voluntary”Export Quotas,),“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Voluntary”Restriction Export),,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是,35,年),限制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限额即禁止出口。显然,这种“自动”限制完全是在进口国家的要求或压力下进行的,并非出自出口国的真正“自愿”,出口国的自我限制也是为了避免进口国更为严厉的进口限制措施。,“自动”出口配额制是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一种非关税壁垒
20、措施。,“自动”出口配额制最早始于美国。,“自动”出口配额制与绝对进口配额制在形式上不同,绝对进口配额制是由进口国家直接控制进口配额来限制商品的进口,而“自动”出口限额是由,出口国家直接控制这些商品对指定进口国家的出口,。但是就,进口国家而言,“自动”出口配额制与绝对进口配额制一样,起到了限制商品进口的作用。,“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口国在进口国家的要求或压力之下被迫做出的。,“自动”出口配额制主要有两种形式:,1,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2,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制(,Import License System,),进口许可证制,是指国家为管制对外贸易,规定某些进口商品必须领取进
21、口许可证制,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口的制度。进口许可证,必须注明有效期与进口商品名称、来源、数量及金额等,。,进口许可证可分为如下两类:,1,按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进口许可证分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和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1,)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是指国家有关机构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于每笔进口货物发给进口商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进口许可证。,2,)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是指进口许可证不与进口配额相结合,国家有关政府机构也不预先公布进口配额,颁发有关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只是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进行。此种进口许可证没有公开的
22、标准,因而给正常贸易造成更大困难,其限制进口的作用更大。,2,按进口管制的程度,进口许可证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1,)公开一般许可证,公开一般许可证,(,Open General License,)又称“公开进口许可证”、“一般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它对进口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凡列明属于公开一般许可证的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公开一般许可证后,即可获准进口。显然,这种许可证对进口管制最松。属于这类许可证的商品是“自由进口”的商品。,2,)特种进口许可证,特种进口许可证,(,Specific License,)又称非自动进口许可证。进口商必须向政府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逐笔审查批
23、准后才能进口。这种进口许可证对进口的管制最严,而且多数都指定进口国别或地区。,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外汇管制,是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外汇管制的目的,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或改善国际收支状况。,稳定本币汇率,减少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维护本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增加本国的国际储备。,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推动重点产业优先发展。,增强本国产品国际竞争能力。,增强金融安全。,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是
24、指为了限制商品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等规定。,综观世界各国(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其限制产品进口方面的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1,、严格、繁杂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利用技术标准作为贸易壁垒具有非对等性和隐蔽性。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常常是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他们凭借着在世界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和技术优势,率先制定游戏规则,强制推行根据其技术水平定出的技术标准,使广大经济落后国家的出口厂商望尘莫及。而且这些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常常变化,有的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特殊规定,使发展中国家的厂商要么无从知晓、无所适从,要么为了迎合其标准付出较高的成本,削弱产品
25、的竞争力。,2,、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在贸易自由化渐成潮流的形势下,质量认证和合格评定对于出口竞争能力的提高和进口市场的保护作用愈益突出。目前,世界上广泛采用的质量认定标准是,ISO9000,系列标准。此外,美、日、欧盟等还有各自的技术标准体系。,3,、严格的包装、标签规则,为防止包装及其废弃物可能对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构成威胁,许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包装和标签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生态环境。从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来看,包装制度确有积极作用,但它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且技术要求各国不一、变化无常,往往迫使外国出口商不断变换包装,失去不少贸易机会。,第四章 鼓励出口和出口管制的措
26、施,一、,鼓励出口的措施,许多国家在利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措施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同时,还采取各种鼓励商品出口的措施,扩大商品的出口。这些措施内容也较多,主要包括如下几种:,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的银行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加强商品的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它是一国的出口厂商利用本国银行的贷款扩大商品出口,特别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如成套设备、船舶等出口的一种重要手段。,出口信贷可分为如下两类:,1,卖方信贷,(,Suppller,s,Credit,),卖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向出口厂商(即卖方)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协议由出口厂商与银
27、行之间签订。,2,买方信贷,(,Buyers,Credit,),买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厂商(即买方)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其附带条件就是此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债权国的商品,因而起到促进商品出口的作用,这就是所谓的约束性贷款(,Tied Loan,)。,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 Credit Guarantee System,),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就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即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主要内容如下:,1,担保的项目与金额,
28、2,担保的对象,1,)对出口厂商的担保,2,)对银行的直接担保,3,担保期限与费用,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ies,),出口补贴,是指国家政府或同业公会对某商品的出口商所给予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其目的在于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出口补贴方式有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1.,直接补贴,(Direct Subsidies),它是一国政府或同业公会对本国或本行业的出口商在出口某项商品时,直接付给出口商的现金补贴,2.,间接补贴(,Indirect Subsidies,)它是指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1,)退还或减免出口
29、商品所缴纳的国内税,2,)暂时免税进口,3,)退还进口税,商品倾销(,Dumping,),商品倾销,是指出口商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国外市场抛售商品,以打击竞争者并占领市场。显然,它是一种价格歧视。,商品倾销的主要形式,1),偶然性倾销(,Sporadic Dumping,),2),掠夺性倾销,(Predatory Dumping),3),持续性倾销,(Persistent Dumping),外汇倾销,(Exchange Dumping),外汇倾销,是指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进行商品倾销,争夺国外市场的一种特殊手段。,外汇倾销不能无限制和无条件地进行
30、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奏效:,1.,货币贬值的程度要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2.,对方国家不采取同样的措施,3.,对方不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4.,商品不再复进口到本国市场,二、,经济特区措施,经济特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国境以内、关境以外,所划出的一定范围,并建立良好的交通运输、通信联络、仓储等基本设施和实行关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国企业,从事贸易与出口加工工业等业务活动的区域。,自由港(,Free Port,)或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自由港,又称自由口岸,一般设在港口或港口地区;,自由贸易区,亦称自由区或对外贸易区,一般设在邻近港口的地区或港口的港区。自
31、由港和自由贸易区除名称不同,所设置的地理位置略有不同外,在性质、特征、作用等方面基本是一样的,所以人们一般都把它们并为一类。,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把整个港口或设区所在的城市都划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如,香港,整个是自由港。,在香港,除了个别商品外,绝大多数商品可以自由进出,免征关税。甚至允许任何外国商人在那里兴办工厂企业。新加坡,亦如此。另一种是把港口或设区的所在城市的一部分划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例如,汉堡自由贸易区只是把汉堡市的一部分划为自由区,这个自由贸易区位于港区中心,占地,5.6,平方英里。因此,外国商品只有运入该区内才能享有免税等优惠待遇,不受海关的监督。,许多
32、国家对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也有一定的限制,主要有以下规定:,1,关税方面的规定,2.,业务活动的规定,3.,禁止和特别限制的规定,保税区(,Bonded Area,),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它是海关所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在海港、机场或其他地点设立的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口手续就可以连续长时间储存的区域。,在储存期间,进口商品可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如再出口,也不缴纳出口税,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出口加工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国际机场附近的地方,划出一定的范围,新建和扩建码头、车站、道路、仓库和厂房等基本设施以及,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
33、区内进行投资设厂,,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的加工区域。,出口加工区,目的在于吸收外国投资,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促进本地区的生产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增加外汇收入。,出口加工区是在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它与自由港虽均为经济特区,但二者仍有区别:一般说来,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因而它属于贸易型经济特区;而出口加工区则是以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工业的,,因而它属于生产型经济特区。,边境区(,Free Perimeter,),自由边境区,是指在本国边境地区,按照自由贸易区或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措施,吸引国
34、外厂商投资,以开发边区经济为目的的自由区域。,凡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和消费品,都可免税或减税进口,。但商品从区内转运到本国其它地区出售,则须照章纳税。,科学园区(,Scientific Area,),科学园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实现产业结构改造和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而在本国境内划出的,,以新兴工业产品的研究和开发、高科技产业的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区域,。,世界首例科学园区是,1951,年正式创办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的“斯坦福科研工业区”,后发展成为“硅谷”。目前全世界大约有,500,多个科学园区,且呈迅速发展的趋势。作为高科技发展的一种新趋势,科学园区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35、例如,新加坡、中国台湾以及大陆也设立了许多高科技开发区。,科学园区的主要特点是:有充足的科技和教育设施,以一系列企业组成的专业性企业群为依托;区内企业设施先进、资本雄厚、技术密集程度高;园区地址一般选在靠近信息渠道畅通和交通网络发达的大城市附近;优惠政策更加完善,并注重形成创新和创业的环境,使投资者可以顺利地进行高科技产业的投资活动。但各国对设在科学园区内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均有严格的规定。,过境区(,Transit Zone,),沿海国家为了方便,内陆邻国,的进出口货物运输,开辟一些海港、河港或国境城市作为货物过境区。过境区对过境货物简化海关手续,不征关税或只征少量的过境费用。过境货物一般可在
36、过境区内作,短期储存,重新包装,,但不得加工。,国际贸易实务,第一章 进出口合同的商订,一、磋商交易,交易磋商的含义,交易磋商,(Business Negotiation),是指买卖双方就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进行洽商,以期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的过程。,交易磋商的形式与内容,交易磋商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买卖双方磋商的内容,如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价格、支付、保险、包装、仲裁等称为交易条件。交易条件可以分为主要交易条件和其他交易条件。主要交易条件包括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支付方式以及交货的时间、地点等内容,这几项交易条件是买卖双方在磋商中不可
37、缺少的。其他交易条件,如保险、仲裁、索赔、不可抗力等内容虽然不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但在磋商中也不容忽视。有些进出口商根据长期形成的贸易习惯,简化了磋商的内容,将一些变动不大的交易条件作为“一般交易条”,(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即对每笔交易都适用的一套交易条件。一般交易条件大都是在合同的背面或下部,交易双方对一般交易条件认同后,在以后的磋商中将不再考虑这些内容,只对主要交易条件进行磋商。,交易磋商的程序,交易磋商一般包括询盘,(Inquiry,Enquiry),、发盘,(Offer),、还盘,(Counter offer),和接受,(Acceptance)
38、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订立合同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1.,询盘,2.,发盘,1,)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1,)发盘必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2,)发盘内容十分确定,(,3,)表明订约的意旨,(,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2,),发盘的有效期,(,1,)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2,)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间,3,),发盘的撤回、撤销和失效,发盘的失效(,Lapse of offer,)或终止(,Termination,)是指发盘失去法律效力。造成发盘失效的原因有下列几种:,(,1,)在有效期内未被接受,(,2,)受盘人拒绝或还盘,(,3,)发盘人对发盘
39、做出了有效的撤销,(,4,)其他原因,3.,还盘,4.,接受,只有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构成有效的接受:,1,)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即受盘人完全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传达到发盘人,4,)接受必须以某种形式表示出来,二、签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我国规定涉外贸易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是因为书面合同有以下几个作用:,1.,合同成立的证据,2.,合同生效的条件,3.,合同履行的依据,书面合同的形式,进出口合同的形式有正式的合同(,Contract,)、确认书,(Confirmation),、协议书,(Agreement),、备忘录,(
40、Memorandum),、定单,(Order),、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等。在我国对外贸易业务中主要使用的是正式的合同和确认书两种形式。,1.,合同,2.,确认书,书面合同的内容,书面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约首、本文、约尾。,1.,约首,2.,本文,3.,约尾,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必须具有法律行为的能力,2.,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约因,4.,合同必须是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达成的,5.,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第二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一、商品的品名,商品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国际商品进出口合同中商品的品名条款并无统一格式,一
41、般是在“商品名称(,Name of 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进出口双方成交商品的品名。有时可能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标出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句。,对商品品名条款的规定还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有些商品只要列明商品的名称即可。但对于品种复杂、存在不同等级和型号的商品,为了更加明确,也可把有关具体品种、等级和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作进一步限定。有时也将品名、规格、等级一起描述,形成商品的品名条款和品质条款的组合。,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进出口合同中的品名条款,是合同中的主要条件。因此,在规定此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商品的名称必须明确具体,2.,尽可
42、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3.,对商品的品名不要作不实际的描述,4.,注意选用对我方有利的名称,二、商品的品质,商品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特性等自然属性,一般需要借助仪器分析测试才能获得。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或透明度等,可以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直接获得。,对进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1.,对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1,)根据不同要求确定商品品质,2,)出口商品品质应符合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3,)不断提高出口商品品质,2.,对进口商品品质的要求,1,)进口商品应
43、是国内建设需要的商品,2,)进口商品的品质应满足人民生活、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的要求,3,)对进口商品的品质规定应符合进口国的国情,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不能盲目追求高规格、高档次、高质量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商品品质的规定方法,1.,用说明表示商品品质,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4,)凭品牌或商标买卖,(Sale by brand or trade mark),5,)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6,)凭说明
44、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2.,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品质,1,)看货买卖,2,)凭样品买卖,(1),凭卖方样品买卖,(2),凭买方样品买卖,商品品质条款,商品的品质条款包括商品的品名、规格、牌名等内容。如果是凭样品买卖,还应规定样品的编号。在订立品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正确选择品质的表示方法,2.,品质条件要科学性与灵活性相结合,1,)品质机动幅度条款,(,1,)规定极限,(,2,)规定范围,即对商品的品质指标规定一个允许的机动范围,(,3,)规定上下差异,即在规定某一具体品质指标的同时,规定一定的上下变化幅度
45、2,)品质公差条款,也叫质量公差,是指在贸易中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公认 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在公差范围内,买方不得拒收货物,也不的要求调整价格。一般适用于制成品交易。,三、商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1.,计量单位,2.,计量重量的方法,1),毛重(,Gross Weight,),2),净重(,Net Weight,)指商品本身的重量,按照国际惯例,如合同中对重量的计算没有其他规定,则应以净重计量。,(,1,)按实际皮重(,Actual Tare,or Real Tare,)计算,即将商品的包装过秤后所得的重量。,(,2,)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计算。从全部
46、包装中抽取几件,得出其重量的平均数即为平均皮重。,(,3,)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计算。有些商品的包装在市场上已形成规格化的包装,因而不必在交货中对包装称量,可以按公认的单件包装的重量乘以商品数量得到皮重。如装运谷物的麻袋,习惯皮重为,2.5,磅。,(,4,)按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计算。即根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单个包装的重量去计算全部货物的皮重。,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指用科学方法抽去商品中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得的重量。适用于价值较高而水分含量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等,4),理论重量,(Theoreti
47、cal Weight),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数量条款的规定,1.,数量条款应明确具体,2.,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1,),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s),在合同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的情况下,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数量履行交货义务。但如果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外,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机动幅度。但此规定对交货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不适用。,2,)规定约量,四、商品的包装,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根据是否需要包装可分为三种:,裸装货,(,N
48、ude Cargo,),指那些品质稳定,不易受外界影响,可以自成件数,难以包装或不需要包装的商品。如钢材、木材等。,散装货,(,Bulk Cargo,),指一些大宗的难以包装或不值得包装的商品。如粮食、煤炭等。其他的商品在贸易中均需要包装,称为,包装货,(,Packed Cargo,)。,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的规定,卖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包装与合同规定不符,就构成违约。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商品包装的种类,1.,运输包装,1,)单件运输包装,2,)集合运输包装,(,1,)集装箱,(Container),(2),托盘,(Palle
49、t),(3),集装袋,(Flexible Container),2.,销售包装,1,)销售包装的种类,(1),挂式包装,如网兜、吊钩等。,(2),堆叠式包装,如材料较结实的盒子,(3),便携式包装,如有提手的纸盒、包等。,(4),易开包装,如易拉罐。,(5),喷雾包装,如某些香水、空气清新剂的包装。,(6),配套包装,如工具配套包,(7),礼品包装,如一些化妆品的包装、工艺品的包装。,(8),专用包装,如药品的包装。,2,)销售包装的说明,3,)条形码标志,3.,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包装标志,包装标志按其作用不同,可以分为三种:,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运输标志,又被称
50、做“,唛头,”。它通常由,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作用在于使货物在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容易被有关人员识别,以防错发错运。,主要内容包括:,1),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的英文缩写或简称,有时也包括简单的几何图形。,2),目的地的名称。,3),件号,即本批商品的总件数及顺序号。,4),参考号,如运单号、发票号等。,2.,指示性标志,指示性标志是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例如“小心轻放”,(Handle with Care),、“保持干燥”(,Keep Dry,)等。这种标志一般用简单、醒目的文字和图形在包装上标出。,3.,警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