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章,著作权客体,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一、作品的概念,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二、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客观依据,是此作品区别于彼作品的重要标志,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我国,著作权法,在规定独创性的同时,还要求作品能以有形形式复制,即作品能通过印刷、绘画、录制等手段予以复制。
2、三、作品的类别,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四、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返回,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
3、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集体性。,2.,长期性。,3.,变异性。,4.,继承性。,二、国际保护民间文学形式的法律制度,三、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1.,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对象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扩大到不具备作品条件的“表达形式”。,2.,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界定为国家。,3.,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及表达形式的收集者、整理者和传播者的权利,尊重他们在收集、整理和传播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返回,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一、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二、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和保护条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
4、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1.,原创性。,2.,固定性。,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确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软件开发者。,1.,合作开发。,2.,委托开发。,3.,指定开发。,4.,职务开发。,5.,非职务开发。,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和期限,(,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5、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对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期限,五、计算机软件的登记管理,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六、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