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县委书记在学习江泽民文选动员会上的讲话 县委书记在学习江泽民文选动员会上的讲话县委书记在全县学习江泽民文选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xx年8月24日)*同志宣读了县委关于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安排意见。大家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抓好落实。一、要充分认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大意义。江泽民文选的出版发行,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全面落实十六大提出的战略任务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江泽民文选深刻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孕育、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和重大成果,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生动记录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
2、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历史进程,科学总结了党领导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全面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宝贵经验,是指导我们今后工作的最好教材。在中央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大意义,系统归纳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富有独创性的理论成果,高度评价了江泽民同志作为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要创立者的重大贡献,对全党全国学习运用江泽民文选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学好用好江泽民文选,对于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意义重大,对于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意义重大,对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意义重大。全县各级党组织和
3、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迅速掀起学习高潮。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促进工作。江泽民文选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博大精深,充分体现了江泽民同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和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作出的杰出理论贡献。学习江泽民文选,一定要与实践相结合,指导实际,推动工作。一要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结合起来。要把学习江泽民文选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变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精力和重点放到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上来,放到
4、项目建设上来,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兴业创业,奋起直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以积极的、有作为的态度,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要坚持以快补晚,克服困难,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二要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结合起来。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要战略任务。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对此进行专门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平安*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积极的稳定观,深入群众理顺民意,带着感情做好工作,依靠法律、政策和原则
5、解决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积极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推进改革发展。要大力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建设和谐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三要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永葆党的先进性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要继续大力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攻坚克难、敢于负责的领导班子
6、和干部队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树正气、刹歪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使干事、创业、为民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三、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高潮。学习江泽民文选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也是当前必须抓紧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次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把江泽民文选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坐下来,静下心,读原著,做到真学、深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县学习江泽民文选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要
7、统筹做出安排。组织部、党校要把学习江泽民文选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做到有资料、有笔记、有体会,确保思想上有新解放、理论上有新提升、实践上有新创造。各级领导班子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不少于一周的时间进行学习,一般党员干部要坚持每周不少于半个工作日的学习,可以集中学,也可以分散自学。要加强督导,保证学习效果。宣传部要定期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学习情况,总结学习经验,培树学习典型,适当时机组织一次考试。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8、学习的自觉性。新闻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开辟专栏专版,集中宣传江泽民文选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重要意义和历史地位,宣传各单位学习江泽民文选的活动和典型,做到有声势、有效果。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学习活动普及到群众中去。同志们,学习江泽民文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进一步提高理论思维、战略思维能力,提高领导改革发展、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对于因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农业比较效益低,一些地方出现的农民厌耕、土地抛荒现象,是一味机械地实行“分田到户”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还是
9、因地制宜让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汕头潮阳区西凤村采用“承包制+租田制”形式,对改革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了有益的尝试。 鉴于大部分劳力外出打工,村中大片农田丢荒的事实,西凤村以逐户发放村民承包田调整登记表的做法,由村民自己选择是否继续耕种承包地,不愿种田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交给其他愿意种田的农户经营,千亩丢荒田得以复耕。笔者以为,这一改革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是因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与国家“在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对接。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
10、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去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更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物权。土地不但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生存资料,耕地承担的对农业人口的福利保障功能,远远大于耕地的生产功能。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多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日渐减弱,甚至出现“有地无人耕”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角度,还是从完善土地本身使用机制的角度考虑,建立合理有序的流转机制势在必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
11、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为农民弃耕的承包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土地流转选择权是农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意愿应该得到保障。承包地流转与否、流转给谁、流转价格、流转形式等均应由拥有承包权的农民与受让方平等、自愿、协商确定,这是农村土地流转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农村具备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条件。因此,建立和健全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机制是大势所趋,不仅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结
12、构调整,而且增加了农民选择行业的自由度,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跳出“农门”,有利于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建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的创造,农村土地依法、有偿、自愿地流转也是农民的创造,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利益、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是必然的。农民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的生存发展与自己息息相关。因而,在对待农村土地改革方面,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城市化是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过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历史阶段,也是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证明了的客观过程。但是,世界各国的城市化进程历史表明,城市化由于把农民从其赖以为生的土
13、地上剥离出来,弄不好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城市化进程中城郊土地价值上升,我国土地的户籍分配制度和女性的婚嫁,使城郊妇的土地权益常遭侵犯,成为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弱者。特别是城郊离异妇女,土地权益更难保护,成为城市化中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一、城郊妇女: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权益受侵严重城郊地区土地资源更为稀缺,而且土地市场相对发育,土地利益关系复杂,加上土地的商用开发价值逐年攀升,使得城郊的土地价值较高,城郊的土地权益之争更加激烈。女性作为两性中的弱者,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权益被侵犯的现象经常发生,因而引起城郊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主要表现有:城郊出嫁女的承包权被侵害。因为城郊的土地价值较高,又牵涉到征地补偿问题
14、,因此,许多城郊对妇女承包集体土地作出规定:凡出嫁女无论嫁到何处,户籍是否迁出,其承包耕地一律要被村集体收回。如某市城北区寺台子村在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研究决定,凡年以后的出嫁姑娘一律收回分配的承包地,不批给宅基地。该决定的效力一直延续到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其间有个户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女的承包土地被收回,由此引发名妇女联名上访。城郊未婚和离婚妇女权益更难保护。城郊未婚姑娘及待嫁妇女不能获得应得的承包份额甚至预先取消了土地承包资格,这也是城郊妇女土地权益被侵犯的普遍现象。特别是当集体土地入股或被征用时,他们应该得到的土地分红或征地补偿,被村里制订的村规民约强行剥夺。离婚妇女在离婚后,其应该享有的土地
15、承包权或征地补偿款,常常被丈夫强行剥夺或被村集体合法收回,而无论离婚妇女是否能够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庄获得承包土地。招婿女没有村民待遇。城郊的计划生育推行得比较好,因此独子独女户大量出现,有的城郊由于地理条件优越,女方不愿意嫁到外地去,就招婿到家,男方也愿意来落户。但许多城郊村庄都规定必须是独生女或无男孩户。不符合这一条件的未婚女子都要出嫁,并且不论你是否愿意都必须到夫家居住和落户,娘家村一律不分配承包田,她们子女也不准在娘家上户口、亦不分配土地。未被村庄同意和批准,婚后在娘家村落户的不给宅基地。比如:有的村庄规定,本村妇女娶城市户口的丈夫,丈夫理所当然不分土地,妻子如果不符合在娘家村招女婿
16、的规定,出嫁女也要收回承包土地,并且他们的子女也要被划分成随父还是随母。这些规定严重损害了妇女的权益,是严重的男女土地权益不平等。征地补偿将妇女分为三六九等。城郊富裕地方的征地补偿费比较高,许多村庄都限制妇女的公平享有。例如青海省妇联、西宁市妇联、城北区妇联联合于年月调查处理了一起由土地征用补偿引发的妇女土地纠纷案。西宁城郊由于土地征用较多,在这个过程中妇女的土地权益变成了现金分配而显现出来。比如:小桥村的一片河滩地被征用,在分配土地就业补偿费时村委会规定,凡年月日以前已婚的姑娘(娶的媳妇),享受就业待遇,但子女不享受就业待遇;年月日以后结婚的姑娘及其子女,不享受任何就业待遇。再比如,经过韵家
17、口镇政府批准的中庄村土地征用后青苗补偿费分配方案规定,凡已出嫁的姑娘年满岁以下,户口在本村的补偿;年满岁以上,户口还在本村的,其子补偿,其女补偿;周岁,户口在本村的其子补偿,其女补偿;凡是招入我村已落户的女婿补偿。这些规定将出嫁女及其子女、上门女婿等分成等级给以不同的待遇,打破了集体成员无差别共同占有集体资产的法律框架和传统习惯。对享有平等土地权的城郊妇女们的利益是严重的侵害。就业歧视严重。妇女因为其本身的生理原因,就业能力不及男子,需要社会照顾。城郊妇女失去土地后,其强大的生存依托失去了,就业的艰难就立即显现。在城郊就业安排中,城郊妇女不仅不能得到照顾,反而受到不应有的歧视。例如,有的村规定
18、,在就业安排时,先安排各家的男性就业,或者在分配工作条件好的单位时,先安排本村的男性村民,他们认为女性反正迟早会嫁出去的,应该先照顾本村的男青年就业。城郊妇女在城市就业时也常常被歧视,企业老板们对女性的结婚生育有诸多限制,有些企业甚至干脆不招女工,造成了女性就业不应有的压力。二、根源:男权文化主宰城郊社会之害城郊女农民权益被尊称为父辈和兄弟辈的男性侵害的事例随处可见,引起的上访事件也很多。城郊的土地权益分配歧视女性,对女性进行剥夺,其根源主要是男权主宰城郊土地的分配权。?男权文化无视女性土地权益。在男权文化以及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化下,人们思考问题是从男性出发,如何保护男性的利益,如何使男性的利益
19、不受损害,有意无意忽略了女性的利益,损害了女性的权益。问题的严重性不仅仅在于损害了女性的利益,而在于当今的文化认为这是自然的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不合适的。这种思想,这种观念使土地承包就成为只是男性群体内部的事。因此从思想上就将妇女排除在承包土地权利之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嫁不取地,娶不分地就是以男性为本位的男权文化考虑问题的结果,它强化着男性的主体性和女性的从属性依附性。它方便男性,优惠男性,巩固男性对家对女人的主人地位;它为难女性,限制女性,弱化女性在家在婚姻中的主体地位;从全社会来说显失公平。男权主宰了城郊土地的分配权,男性从维护自己的利益出发,利益村民民主的手段,制订歧视女性的村规
20、民约,无视女性土地权益,侵害女性合法的土地利益。?男主女从的家庭结构导致女性群体利益丧失。男权文化积淀的制度性男主外女治内的社会结构使当今农村干部除点缀性的安排个别女性在不重要的位置上外,几乎是清一色男性,职务的性别化导致女性在权力结构中的边缘化,这又导致决策机构中女性的缺席。女性附庸的官僚思想使女性参政成为一种摆设,一种装饰,一种招牌,一种遮掩。这种缺席又容易导致这样的结果:女性群体利益被边缘化。当这些决策者都是男性时,男性的共同利益就会自然带到政策之中得以体现,而女性的利益则被决策者所忽视,女性群体的要求和声音难以在决策层表达出来,这就使得女性群体的正当利益整体上被遗忘和忽略。村委会组织法
21、没有对村委会决议内容制定有效的监督。这就给农村主流群体剥夺边缘群体利益留下了操作空间,这就使村委会作出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嫁不取地,娶不分地等损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男人土地交易政策通过易于反掌。男人主宰分配权制度歧视妇女。制定政策的人可能忘记别人的特殊问题,但不会忘记自己的特殊利益。作为男性群体的代言人,自然不会忘记男性的利益,女性群体的利益则可能有意或无意地被忽视,由此政策必然倾向男性或以男性为中心。利益或权益就是一种资源,如果将这种资源比喻为一块蛋糕,男女应各分一半,现在男性决策以家为单位分割,男人代表家分蛋糕,然后再分给家庭成员。第一次分割是男人之间的事,第二次分割则由某个具体男人说了算
22、,男人是否公正缺乏社会监督。其实目前以农户承包土地的政策就是以男人承包,男人主刀的男人之间土地分割,女人的权益以家的形式被掩盖。妇女土地权益在以家为单位的承包机制中,被悄悄而光明正大的剥夺。从夫居的传统习俗影响。从夫居和土地承包书上只有男性名字的传统习俗忽视了妇女的个人权利,从夫居是男权文化的传统,土地承包书上只有男性名字是男权文化的现代化,二者的合一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它又是这种文化的结果;在新形势下起着巩固男权文化的作用。从夫居、男性名字与男权文化互为因果。从夫居和土地证上的男性名字制约妇女土地承包权,从夫居使妇女土地权益被牢牢套在婚姻上,一旦离婚,土地权益就被男人强行夺走了。三、对策:依
23、法维权促发展在地方立法中进一步具体化城郊妇女土地权利。城郊妇女在城市化进程中是社会的弱者,地方在征地补偿、就业安置等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城郊妇女的权。益保护,特别是要具体化和有可操作性,限制村规民约在法律和国家政策下运行比如可增加妇女结婚的,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妇女离婚的,已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依法受到保护,可以作为家庭财产处理。再比如,在土地承包法草案总则中可以增加农村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的规定。如,规定妇女结婚后,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农村出嫁妇女有一份承包土地。在未解决前,娘家所在村应保留其承包地,不得强行收回,上述具体操作程序中均涉及
24、到土地调整的问题,与土地承包期限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相违背。处理好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往往将处于两难的境地。改进法规、政策的执行。首先,将个人权利从家庭中剥离出来,从婚姻中剥离出来。通常情况下女性的权利被埋没在婚姻关系中。所以,在法律执行中,要正视法律面对的是性别不平等的社会结构的现实,在执行具体的法律条文时应具有性别敏感性。同时应提供司法救济,使无地的农村妇女状告村民委员会的案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以解决。其次,继续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土地承包法等相关妇女土地权益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注意向农村基层干部宣传使之在工作中依法行政在土地及宅基地的
25、分配中自觉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制裁措施。对违反法律规定经批评教育又不改正者坚决给责任人行政处分。有效调适村规民约运行。中办号文件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妇女权益保护法第条都有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结婚后本人的责任田和口粮田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妇女有权选择其户口所在地。一切与法律关于男女平等原则相违背的村规民约应予废止。绝不能以小政策对抗国家法律。制定农村妇女发展促进法,为妇女权益的保护提供厚实的经济基础。在妇女促进法中,规定对妇女进步和发展的支持,促进农村妇女的就业和发展,壮大农村妇女维权的主体力量。同时,积极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和吸纳农村妇女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开辟农村妇女劳力农外就业渠道,提高妇女的经济能力,从而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从根本上维护农村特别是城郊妇女的土地权益。 1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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