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承包施工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意愿达成建筑承包施工合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建筑承包施工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 合同概述1.1甲方为合法拥有建筑项目的权益人,以其自愿的意愿委托乙方承担建筑承包施工任务,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1.2乙方为从事建筑承包施工的合法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第二条 工程内容2.1乙方将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规划书和设计方案等相关
2、文件的要求,进行建筑承包施工。2.2本协议约定的建筑承包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工程等。第三条 价款与支付3.1甲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及完成标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3.2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工作报告、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第四条 工期与交工4.1乙方应确保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完成建筑承包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2乙方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并按照双方约定的交工条件进行交付。第五条 质量保证5.1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负责建筑承包施工的质量。5.2
3、工程完工后,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修复或改进。第六条 违约责任6.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互相体谅。第七条 争议解决7.1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7.2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之日止。8.2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进行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附则9.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9.2本协议中如有争议,以中文版本为准。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