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容院转让合同书
本合同由甲方(转让方)和乙方(受让方)共同签订,以下称为“双方”。
第一条 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款
1.1 甲方拥有并经营位于(地址)的美容院,现将该美容院全部股权及相关营业资质证书、场地使用权证等一并转让给乙方。
1.2 转让价款为(数字)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日起(数字)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支付给甲方。
1.3 甲方保证其拥有完全的资产、财产和经营权,并清楚地向乙方说明了美容院经营情况以及任何反映该美容院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所有问题。
1.4 甲方保证美容院的营业执照、健康证明、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的合法、完整、有效,并保证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承诺和陈述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第二条 过户手续
2.1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转让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转移、工商税务登记、不动产权证转让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过户手续完成后,美容院的所有股权和其他相关证件文件应全部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第三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3.1 甲方保证其拥有并清晰的经营权,以及所有权、使用权或许可权等不会侵犯或影响他人的法定权利。
3.2 甲方保证该美容院没有被担保、抵押、受限制或禁止出售或转让,并无任何存在或可能的第三方权利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限制。
3.3 甲方保证在转让之前,已经清楚告知了乙方关于该美容院的所有经营情况和专属信息。
3、3.4 如发现任何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的文件、文件或文件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则甲方应在发现此类情况后及时告知乙方,并为乙方解决这些问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将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修复,并赔偿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4.2 如因违反本合同导致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处理。
第五条 其他条款
5.1 本合同的任何修订、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能制订。
5.2 在本合同签订和交付之前,本协议将掌握完全的控制权,并应优于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
5.3 本合同应依法解释并受到中国法律管辖。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
__ 年 月 __ 日
乙方(受让方):
__ 年 月 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