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个人租房合同
一、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以下称出租人):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二、承租方信息
承租方(以下称承租人):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三、租赁房屋信息
租赁房屋(以下称房屋):
地址:
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及租金
1. 租赁期限:从(日期)起至(日期)止。
2. 租金:每月人民币(数字)元,共(数字)个月,共计人民币(数字)元。
五、居住规定
1. 承租方须妥善保管房屋及内外设施,并按照规定使用。
2. 承租方需遵守当地的居民生活习惯,不得干扰邻居生活和工作。
3. 承租方需遵守国家有
2、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4. 承租方需在租赁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逾期未支付租金,需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六、损坏赔偿
1. 如承租方损坏房屋或设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出租人损坏房屋或设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合同违约
1. 如承租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立即腾空房屋。
2. 如出租人违反本合同规定,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八、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后,如承租方需要继续租赁,需重新签订合同。
2. 承租方需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人提出是否继续租赁的意向。
九、其他规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持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关仲裁机构处理。
2. 本合同经承租方和出租人签字或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