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农产品订购合同
引言
本合同是在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之间,为了明确甲乙双方之间农产品订购的事项,达成的协议。本合同详细描述了农产品订购的条件、价格、数量和交货方式等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生效。
订购事项
农产品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以下农产品:
• [产品名称] 1箱
• [产品名称] 2箱
• [产品名称] 3箱
订购数量
甲方订购的农产品的数量为:
• [产品名称] 6箱
价格
农产品售价为人民币 价格 元/箱,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 [付款方式]。
交货方式
• 农产品需要交付的地点:[
2、交货地点]
• 农产品需要交付的时间:[交货时间]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和时间,将农产品交付给甲方。甲方应负责确认收货人的身份,并在收到农产品后立即进行质量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或者数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退货。如甲方违约未按时接收农产品,则需要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质量标准
乙方收到订单后,应按照国家标准对农产品的质量、等级进行检验和打标,并保证送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售卖,乙方须负责赔偿并承担责任。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合同生效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交付农产品完成后终止。如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原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签署人
甲方:
签署人:
日期:
乙方:
签署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