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育婴员服务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雇主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育婴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育婴服务,具体包括:
1. 照顾、喂养甲方家中的婴幼儿;
2. 清洁、消毒卫生用品及婴幼儿用品(如奶瓶、奶嘴、尿布等);
3. 为婴幼儿提供日常护理(如洗澡、换尿布等);
4. 与家长沟通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家长汇报;
5. 对婴幼儿进行科学的抚养方式指导和智力开发。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一年/半年/一个月,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到期后视情况而定是否继续服务。
四、服务时间
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每
2、天早上 * 点至晚上 * 点,共计 * 小时;
五、报酬和支付方式
1.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 * 元;
2. 如乙方在某个月份的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按照服务时间按比例计算工资;
3. 确认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后,甲方在当月内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六、社会保险
1. 合同期间,甲方按照所在地区相关规定为乙方投保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乙方享受对应的权益。
2. 如果乙方因工受伤,或者在工作期间因其他,导致生病住院、医药费用等,甲方负责承担。
3. 如甲方没有按照规定为乙方投保社会保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工作休息
1. 乙方每周休息一
3、天,具体休息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休息时间,则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方可调整。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照损失金额向甲方赔偿,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损失的,应按照损失金额向乙方赔偿,赔偿金额不得低于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九、解除合同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宣布合同提前解除,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合同期间工资和补偿金;
3.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宣布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提起调解或仲裁。
十一、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甲方(雇主)签字: 乙方(育婴员)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