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本合同由甲方(承包方)和乙方(委托方)共同签署。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完成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并提供售后维保服务。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范围
1.1 本工程包括乙方位于(填写具体地址)的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1.2 工程包括门窗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现场安装、售后维保等工作。
1.3 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工程进度
2.1 工程开始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填写具体日期)。
2.2 工程竣工时间为(填写具体日期)。
2.3 工程进度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如因甲方
2、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工程报价
3.1 工程总报价为(填写具体金额),包括门窗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现场安装、售后维保等工作的所有费用。
3.2 工程总价款约定如下:
• (填写金额)元在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 (填写金额)元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材料供应
4.1 材料采购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质量保证。
4.2 材料数量、规格应与工程设计符合。
第五条 安装质量
5.1 门窗安装前,应对现场环境进行调查,评估安全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安装方案。
5.2 安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
3、规范,安装质量应符合验收标准。
5.3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完善的维护设施和操作方法。
第六条 竣工验收
6.1 甲方完成本工程后,应通知乙方进行竣工验收,包括供应材料的检查、加工制作的质量检验、现场验收以及工程质量的整体评估。
6.2 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
第七条 维护保养
7.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门窗维护保养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更换等。
7.2 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应及时有效,为乙方处理相关问题提供帮助。
第八条 合同变更
8.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
4、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如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工程进度或运用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损失,甲方应按乙方损失金额的(填写数字或比例)作为赔偿。
9.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十条 法律适用
1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如双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纠纷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承包方)签章:
乙方(委托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