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适用工业项目
1. 合同概述
本合同是由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以下简称“出让方”)和土地使用权受让方(以下简称“受让方”)就特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所订立的协议。本合同适用于工业项目方案。
2. 合同条款
2.1 地块信息
受让方申请从出让方处取得编号为【地块编号】,位于【地理位置】的土地使用权。
2.2 土地规划和用途
出让方规定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不得违法违规。
2.3 转让费用
受让方承诺按照土地估价结果支付转让款【款项】万元给出让方,并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
2.4 土地使用期限及条件
1.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年限】年,
2、自【开始时间】起至【结束时间】止。
2. 受让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土地规划的工业项目,否则出让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3. 受让方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业项目规划的各项要求,在土地使用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5 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1. 在本合同签订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应按照出让方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转让手续。
2. 所有转让手续均应由出让方指导完成,并保证此次转让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所制定的准入条件。
2.6 违约责任
1. 受让方未能按时缴纳转让款的,需按每日【罚息】%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2. 如受让方在规定土地使用期限内未完成
3、工业项目的,出让方有权对其解除合同,并收回该土地使用权。此时,受让方已经缴纳的转让款不予退还。
3. 受让方在土地使用中违反书面约定的法律法规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合同生效及解除
3.1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各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遵守“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合同解除
1. 合同期满自动解除。
2. 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受让方已经缴纳的转让款不予退还。
4. 合同附件
1. 地块规划图。
2. 土地估价报告。
3. 受让方提交的工业项目方案。
5. 合同变更与补充
1.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表示。
2. 本合同变更或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通过协商解决。
2. 本合同采用正本一式【份数】份,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合同签署
受让方:
签字:
日期:
出让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