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合同: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信息: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租赁方)信息: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地址:
2. 房屋类型:
3. 建筑面积:
4. 使用面积:
5. 房屋现状: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 租赁期限为:(共几个月)
租金:
1. 每月租金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整。
2. 租赁期限内总租金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整。
押金:
1. 押金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整。
2. 若
2、无损害,押金将在租约履行期间结束时返还给乙方。
缴纳方式和时间:
1. 租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
2. 租金应于每月(日期)前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若乙方延迟支付租金,则应按每日千分之(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使用、装修及维修
1. 乙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目的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房屋。
2. 乙方有权对房屋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装修,但装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
3. 乙方需要进行维修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和双方协商的维修方案进行处理,修缮后的房屋应符合原有的使用功能。
4. 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如从事赌博、贩卖毒品、嫖娼等违法行为。
其他
1. 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要求,如需续租,应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效力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后立即生效,具有约束力。
2. 合同的修改、作废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后方有效。
3. 本合同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签字行
甲方签署:(签字)
乙方签署:(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