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协议
本协议由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下列物品的买卖及分期付款问题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物品的买卖
1.1 根据买卖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条款,买方向卖方购买以下物品:
(1)物品名称:
(2)型号:
(3)数量:
(4)单价:
(5)总价:
1.2 买方已经在本合同中全部付清物品总价,卖方自愿按照买卖双方约定,将该物品交付买方。
第二条 分期付款
2.1 买方应向卖方付款如下:
(1)首付款:
(2)分期数:
(3)每期付款金额:
2.2 买方同时保证,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按期支付款项。如果因买方原因导致
2、支付延迟,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因延迟支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违约赔偿等。
2.3 在卖方未收到该期款项前,卖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但该暂停不影响买方前述应承担的支付义务。
2.4 买方在付款时,应在支付单据上注明付款项目。如买方同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其他费用未注明付款项目,卖方可自行按买方向卖方支付费用的比例和金额调整每期的还款本息,如有超收或欠收,可在下期调整。
第三条 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
3.1 买方已经在本合同中全部付清物品总价,卖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将该物品交付买方。
3.2 物品的交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交付地
3、点为卖方所在地;
(2)买方应当在收到卖方送达的物品后,当面验收,确认无误后签收。
3.3 买方应注意保管物品,确保皆完好无损,如发现物品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联系卖方处理。
第四条 风险转移
4.1 自交付之日起,物品之所有权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协议
5.1 在本合同签订之后,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合同事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2 对于因泄密所致的一切损失,由泄密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违约责任
6.1 如果卖方未按照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协议的约定交付或按期交付物品,则应按买方要求支付每日总价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6.2 如果买方未按照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协议的约定支付或按期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则应按欠款部分每日总价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向卖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全部欠款。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将纠纷提交于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识别同意协议内容。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8.3 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商业惯例处理。
第九条 签署人信息
卖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买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