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
前言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任务内容
甲方根据自身需求,委托乙方对其船舶进行经营管理。乙方应遵循甲方的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海事标准管理该船舶,维护船舶的正常经营。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_____年,自签订日期起算。如需续签或变更,则应双方协商,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三条 履行义务
3.1 委托人的
2、履行义务
甲方应按期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船舶信息、证件和合法的权利文件,如出现相关事故或纠纷,甲方应保证其拥有充足的权利和处置能力。
3.2 受托人的履行义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维护好委托的船舶,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营。对于船舶的操作管理、维修保养、技术改进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加以解决。
第四条 管理费用
甲方应按照双方約定的管理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按期向乙方支付船舶管理所需的费用。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如果甲方长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追收欠费。
第五条 船舶保险
甲方应
3、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委托的船舶购买合法保险。乙方应在保险期限内对船舶进行管理,确保船舶处在保险范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甲方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条款
如双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则双方应及时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期间,合同下的一切义务可暂时或永久中止。
第七条 通知及变更
任何通知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送达对方,如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则以邮戳上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