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广告门合同
1. 合同背景和范围
本合同由甲方(物业公司)与乙方(广告公司)签署,旨在规定广告公司在物业公司管理的门口位置放置广告牌的相关事宜。
本合同适用于物业公司有管理权限的门口位置,广告牌大小、数量和摆放位置应符合物业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2. 广告牌的设计和制作
广告公司须在与物业公司的协商下,设计和制作合适的广告牌。广告牌应符合以下要求:
• 广告内容应合法、合规,并且不得带有违法违规、淫秽色情、诈骗等内容;
• 广告牌的设计、制作、边角、光亮和质感等方面应符合物业公司的审美标准和规定;
• 广告牌上的文字、图像和颜色应有足够的色彩鲜明度,以达到广告效果。
3.
2、运营及监管
广告公司应对广告牌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广告牌发生的意外或者与广告业务无关的事故,广告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保留要求广告公司撤下该广告的权利。
广告公司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广告费用,如逾期未付款,应按照双方协议支付逾期费用。
4.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以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都有权利结束合同,但应在结束前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以重新签署新合同。
5. 合同修订和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双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合同签署
甲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广告公司):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
7. 附件
广告牌设计图纸:一份
广告费用协议: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