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阳合同专用条款
一、合同的定义
万阳公司与签署本合同的甲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与万阳公司的业务往来达成以下合同: 本合同为《合同法》的法律文件,是合同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确认和约定。
二、合同签订及生效
合同双方必须在合同文本正本上签字或盖章,经过双方协商后,合同生效。
三、合同的目的和基本条款
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合作关系,达成合法利益的约定。 合同双方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3.1 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3.1.1 甲方应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向万阳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根据万阳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1.2 万阳公司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商品或服务费用。 3.1.3 甲方应为万阳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承担因产品或服务引起的责任。 3.1.4 万阳公司应定期向甲方提供业务发展方案及相关技术支持。 3.1.5 合同双方应保守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3.2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3.3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按照每次服务的实际数量和价格计算。
3.4 合同的解除
3.4.1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需另行通知,自动失效。 3.4.2
3、本合同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任何一方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详细说明原因并协商解决: - 合同项下的产品或服务需要变更; - 合同的履行规定发生重大变化; - 一方或双方的业务发展需求变化; - 其他因素引起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3.5 合同的违约与损失赔偿
3.5.1 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背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5.2 任何一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3.6 涉诉解决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尚未诉讼的,双方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已经诉讼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的附则
4.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平等、友好、诚信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3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及补充需经双方协商,并采取书面的形式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且具有同等效力。
4.4 本合同生效与履行,以本合同正本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