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厅施工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施工内容和工期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以下展厅施工工作:
– 搭建展厅各个区域的框架结构。
– 安装展厅所需的灯光设备、音响设备等。
– 布置展品、展板等展示物品。
– 进行现场垃圾清理、后期临时安装、调试等工作。
2. 展厅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展厅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三、施工费用
1. 甲方向乙方支付展厅施工总费用为人民币
2、RMB)____________ 万元。
2. 施工费用结算方式:甲方先支付施工合同总费用的30%作为定金。施工完成后,甲方再对乙方进行尾款结算,并逐项核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物料费用和人工费用。
3. 如果甲方需要增加工程内容,则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并重新商定施工费用。
4.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暂停或者延迟等造成的增加费用,则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
四、质量和保修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按规范要求完成展厅施工工作,确保展厅施工质量。
2. 乙方应对展厅的后期维护进行质保,质保期为合同工期结束后六个月。
3.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
3、应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改。维修或者更改工作应逐项质检,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五、违约和争议解决
1.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
1. 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果,则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或解除,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七、合同生效和备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正本共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3. 如果本合同有什么未尽事宜,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并在合同中签署补充协议。
八、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的展厅施工图纸、各个设施的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