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锋广场二期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主体
本合同的受托方为“承包商”,受托人为“业主方”。承包商与业主方签署本合同,承包商对亿锋广场二期的总承包负责。
二、合同内容
2.1 合同约定
本合同约定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根据业主方的要求完成亿锋广场二期的所有工程建设工作。本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建设的实施范围、工程内容、建设期限及费用等,均受法律和相关规定的约束。
2.2 工程进度及质量
承包商应自行安排施工进度,保证工程高质量、高效率地进展。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严格按照规定质量、环保和安全标准实施工程。承包商应当采取必要的施工保护措施,防止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任何损失和影响。
2.3 工程
2、款项
业主方应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及按时交付验收的标准,按约定的工程款项向承包商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2.4 工程完工验收
承包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及时将工程移交业主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业主方应按照约定将余款支付给承包商。
2.5 工期
承包商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应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标准保证工程建设按时完工。对于超期延误的情况,承包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
3.1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全移交并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终止。
3.2 违约责任
若承包商不按约定完成工程建设或不能按期完成,业主方有权取消
3、本合同,同时承包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环保和安全标准而导致的工程损失、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等情况,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包商承担。
四、其他条款
4.1 秘密性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对商业秘密和相关资料的保密约定,不得私自泄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4.2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承包商和业主方共同签署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即为亿锋广场二期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容。在合同生效前,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和相关规定进行详细了解和确认,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