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协议书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方:投资人
乙方:被投资公司
本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方和乙方订立,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达成投资协议。
第一条 投资金额及股权比例
1.1 甲方同意以 [投资金额] 的价格向乙方认购 [股份数量] 股乙方公司的股份,即认购价为 [认购价],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股权比例]%。
1.2 [股权比例] 的股份中,必须保证至少 [被投资公司] 的 [股权比例] 的股份由乙方拥有,不得转让、出售或处分。
1.3 股份认购款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将股份过户给甲方。
第二条 股权转让及受让
2.1 甲方投资后,不得在 [锁定期]
2、内,未经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任何人或机构。
2.2 锁定期满后,甲方可以协商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但必须首先通知乙方,并让乙方有机会购买其所持有的股份。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3 乙方有权在锁定期满后,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或机构。在转让前,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股权回购
3.1 甲方有权在锁定期内,要求乙方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回购价格应不低于当时股份认购价;如果锁定期已满,则回购价格应不低于当时市场价。
3.2 乙方有权在锁定期满后,要求甲方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回购价格应按照当时市场价确定。
第四条 盈利分配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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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盈利分配原则上以设立公司章程决定为准。
4.2 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并向投资人披露审计报告。
第五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市人民法院处理。
5.2 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签字后生效。
6.2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双方条款,同意遵守并执行本协议。
6.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
6.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签署人: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