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业务合作协议书
以下为甲方和乙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并进行出口业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并委托乙方进行出口业务。
2. 乙方负责出口商品的商检、报关、保险、港口装载等工作。
3. 甲方负责商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二条 合作区域
1. 乙方为全球销售商,不受区域限制。
2. 甲方为中国企业,商品销售范围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从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协议自动终止。在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四条 价格与结算方式
1. 商品价格为甲方和乙方双方商定
2、的价格。
2. 结算方式:乙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3天内结算货款,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 出现价格波动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第五条 商品及其包装
1. 商品:根据双方商定的订单内容为准。
2. 包装:应符合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商品的安全、卫生、防潮、防震、易于运输等要求。
第六条 相关证件和协议
1. 相关证件:
– 甲方出具的商品相关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
– 乙方出具的出口商检证书、商标使用许可证、海关单据等。
2. 其他协议:
– 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等协议。
第七条 保密协议
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3、双方应加以保密。
2.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用于非法和越权的用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另一方产生经济损失,应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全额律师费用、差旅费等。
2. 本协议双方均应妥善履行合同义务,如有一方未履行义务,应及时补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或者无法完全执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尽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2.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
第十条 协议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于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