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施工经营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公司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户: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公司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户: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因,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水利工程施工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与范围甲方根据其业务需求,委托乙方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经营相关工作。本合同约定了合同相关事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目标和规范。第二条 工作内容与责任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施工经营团队和
2、必要的工程设备、材料等资源,确保按时完成委托的水利工程施工经营任务。2.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必要的要求和指导,并保证提供相应的支持与配合。2.3 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其施工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环保性。对于任何违规行为及引发的后果,乙方应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条 合同期限与费用3.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续签。3.2 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水利工程施工经营任务,享有相应的费用报酬。具体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将另行商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注明。第四条 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对方
3、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和其他机密信息。如因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6.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7.1 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权提出合同变更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7.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双方如需通知对方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通过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送达。8.2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8.3 本合同中任何一条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签署人: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