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协议书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的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二、协议内容1. 监理服务范围:乙方提供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 监督工程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 b. 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c. 合同履行监督,确保各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d. 技术指导和问题解决,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e.
2、 其他双方约定的监理任务。2. 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具体服务期限】。3. 费用支付: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相应的监理服务费用。4. 岗位保障及安全保障: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备及安全保障措施,保障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5. 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 a.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b. 严重违约行为发生,对方一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c.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三、协议生效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 对于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四、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订,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签字或盖章。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本协议正文不得涉及任何与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无关的政治内容。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