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协议有效期限:_甲方(监理人):_(以下简称甲方)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乙方(监理单位):_(以下简称乙方)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鉴于,甲乙双方希望就指定建设项目的监理事宜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指定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负责对该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费用的合理控制。第二条 监理范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项目要求,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及工艺等方面进行监督。具体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监
2、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监督施工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3.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情况。4. 监督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5. 监督施工造价和支付的合法合规。6. 监督工程验收与竣工。7. 其他甲方要求的必要监理工作。第三条 义务和权利甲方的义务和权利:1.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及相关资讯。2. 按时支付监理费用。3.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4. 对乙方提供的监理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乙方的义务和权利:1. 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2. 合理组织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3. 保守甲
3、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资讯。4. 向甲方提供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和建议。5. 行使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费用支付甲方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监理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另行约定。第五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解除协议等。第六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释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_日期:_乙方(盖章/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