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由以下行为人签署:
甲方(建设单位):
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监理服务方):
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便顺利完成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规范乙方对甲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咨询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服务内容
1.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议。
2. 乙方应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控和检查,并向甲方及时汇报。
3. 乙方
2、应对工程发生的问题和变更进行评估,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案。
4.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协调配合,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四、费用支付
1.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监理服务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2.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
五、保密条款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应予保密,并禁止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六、违约责任
1. 若一方发现对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应书面通知对方立即改正,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由双方协商补充、修改或作出相互理解的解释。
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仔细阅读并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同意接受所有合同条款。
甲方:(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