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合同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名称和目的
1.1 本协议的名称为《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合同项目
2.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具体项目及内容如下:
(详细描述具体的服务项目、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2.2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第三条 权益和义务
3.1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对甲方委托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提供准确、专业的咨询意见和报告。
3.2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咨询意见和报告真实、准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3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咨询费用,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第四条 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具体的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4.2 如双方需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有权机关或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具体地点)。
甲方:(签字)
日期:(签署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