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艺品销售合同
协议书
甲方:(个人或企业名称)
乙方:(个人或企业名称)
鉴于甲方是经营工艺品销售的经营者,乙方是愿意购买甲方提供的工艺品的消费者,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艺品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描述及数量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工艺品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品的名称、尺寸、材质、工艺、产地等信息。乙方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数量的工艺品。
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将工艺品价格告知乙方,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确认。
2. 支付方式可具体商定,乙方支付金额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交货方式和时间
1. 甲方应根据双方商
2、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工艺品给乙方。
2. 若双方商定由物流或快递公司进行交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行的物流或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第四条 品质保证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优质的工艺品,符合商品描述和约定的质量标准。
2. 若发现工艺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退换货或退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工艺品交付之日起至乙方确认收货之日结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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