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时间:20XX年X月X日
微 风 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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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方案工作告知_
有关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方案工作告知 各乡(镇)扶贫办:
根据《x省扶贫办有关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告知》,结合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际开展状况及现阶段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规定,现就我县做好xxxx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及原则
1、继续向符合条件脱贫家庭子女(不含清退户及标注不享有政策户,下同)。
2、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一般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
2、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一般大专、高职院校、技师院校等)及职业本科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
3、xxxx元/人/学期。
二、工作程序
(一)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各乡镇要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春(秋)季贫困学生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根据,通过系统导出本乡镇春(秋)季贫困学生名册(标注类、清退类不享有,下同)。逐人审核校正,对能明确显示入课时间及在籍在读状况,乡镇扶贫办提供国办系统学生截图,留存校正后名册并签字确认,公告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春(秋)季贫困学生,无需贫困学生提供学籍证明。上六个
3、月x月xx日前、下六个月xx月xx日前,乡镇扶贫办将拟补助人员名册、贫困学生在籍在读国办系统截图、公告花名册、镇村公告照片上报县扶贫局,县扶贫开发局审核无异议后,打款发放。
(二)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或者虽标注但不能明确显示入课时间、在籍在读状况脱贫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脱贫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组员填写利辛县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扶贫开发局逐层审核申请对象贫困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告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上六个月x月xx日前,下六个月xx月xx日前,乡镇扶贫办将申请
4、表、学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国办系统截图、拟补助人员名册、公告花名册、镇村公告照片上报县扶贫开发局,县扶贫开发局审核无异议后,打款发放。
三、开展拟补助对象公告监督
经人工校正、县扶贫开发局审核通过后脱贫家庭子女为拟补助对象,在脱贫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xx天,接受群众监督。公告照片要逐层上报至县扶贫开发局留存。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扶贫开发局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
四、兑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款
公告结束后,县扶贫开发局联络县财政局申请造册批次,各乡镇扶贫办登录x省惠农补助系统造册发放。上六个月x月底前完毕当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下六个
5、月xx月底前完毕当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
五、及时录入职业学历教育子项目实行状况
各乡镇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录入职业学历教育子项目实行状况,关联已经获得补助脱贫家庭和贫困学生。上六个月x月底前完毕当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状况录入,下六个月xx月底前完毕当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状况录入。
六、信息质量及数据比对
县扶贫开发局每六个月(每学期拨款之前)对各乡镇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及对应国办系统在校生状况信息质量进行数据比对,疑点数据反馈给各乡镇,限期整改。
七、工作规定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补助工作,乡镇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乡镇扶贫办主任是第一负责人要详细抓,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实行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应补尽补,严禁重报、错报、漏报。如出现漏报现象,由乡镇处理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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