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蕲春347国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1.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须系挂安全带,禁止酒后上岗。
2.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电工、起重司机)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 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及应急处置措施。
4. 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机械操作人员须穿防砸鞋。
5. 高温天气作业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段,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如藿香正气水)。
6. 夜间施工须配备充足照明设备,作业人员须穿戴反光背心,交叉作业时设专人指挥。
7.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职业禁忌证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或重
2、体力劳动。
8. 禁止在未设置防护的边坡、基坑边缘休息或逗留,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二、施工现场危险源告知
1. 高处坠落风险:未搭设防护栏杆的脚手架、临边洞口,以及未固定的作业平台。
2. 物体打击风险:施工现场随意堆放的物料、未固定的工具,以及交叉作业时上方掉落的构件。
3. 机械伤害风险:未安装防护罩的切割机、搅拌机,以及违规操作的起重设备。
4. 触电风险:破损的电缆、未接地的电气设备,以及潮湿环境中使用非防水电器。
5. 坍塌风险:开挖深度超过1.5米未放坡的基坑、未支护的边坡,以及堆料超载的脚手架。
6. 火灾爆炸风险:易燃材料(如油漆、乙炔瓶)与明火未保持安全距
3、离,焊接作业未清理周边可燃物。
7. 中毒窒息风险:密闭空间(如检查井、隧道)作业通风不良,或使用有毒涂料未佩戴防护口罩。
8. 交通事故风险:施工路段未设置隔离栏、警示灯,社会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三、施工安全操作规范
1. 基坑开挖:按方案放坡(坡度不小于1:0.5),深度超过3米时设置边坡支护,坑边1米内禁止堆料。
2. 脚手架搭设: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横杆步距不大于1.8米,脚手板铺满绑扎牢固,严禁超载堆放物料。
3. 模板工程:安装时先固定后搭设,拆除时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整体推倒,拆下的模板及时清理。
4. 起重作业:吊物下方严禁站人,钢丝绳磨损超过10%时立即更
4、换,起吊前检查吊具、索具是否完好。
5. 焊接作业:作业点下方设置接火斗,配备灭火器,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
6. 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7. 混凝土施工:输送泵管固定牢固,布料杆下方禁止站人,振捣器操作人员须戴绝缘手套。
8. 路基施工:压路机作业时,前后方5米内不得有人,碾压盲区设专人指挥,避免超压导致路基塌陷。
四、临时设施与物料管理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须架空或穿管埋地,高度不低于2.5米,严禁拖地或被碾压。
2. 易燃材料(如木材、油漆)单独存放于危险品仓库,设置“严禁烟火”标
5、识,配备消防沙和灭火器。
3. 脚手架、塔吊等设施搭设完成后,须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并挂“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
4. 施工废料(如钢筋头、木板)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或临边洞口。
5. 临时宿舍与作业区保持30米安全距离,严禁使用明火取暖或私拉电线充电。
6. 氧气瓶、乙炔瓶直立存放,使用时安装防回火装置,空瓶与满瓶分开存放并标识。
五、应急处置与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配备急救箱(含绷带、消毒液、创可贴等),发生轻伤时立即进行初步处理并送医。
2. 发生坍塌、触电等事故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上报项目部,严禁盲目施救。
3. 每月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如火灾、高处坠落演练),提高作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4. 安全员每日巡查现场,对违规行为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并复查,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整改。
5. 施工路段两端设置“前方施工,车辆慢行”警示牌,夜间开启爆闪灯,遇恶劣天气(暴雨、大风)立即停工。
6. 作业班组每日开展“班前安全喊话”,明确当日安全注意事项,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注:本交底一式两份,项目部与作业班组各执一份,交底双方签字后生效,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