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协议书
《委托人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姓名/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委托人地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证件号码】
乙方:【被委托人姓名/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被委托人地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某项具体事务的处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委托事项】的处理(以下简称“委托事项”)。
1.2 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
第二条 义务和责任
2.1 甲方保证自身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2、能力,并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2.2 甲方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所需的全部必要信息和资料。
2.3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委托事项,并保证其处理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委托事项处理的相关进展和结果,并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保密条款
3.1 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及委托事项的一切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
3.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无论终止原因为何。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4.1 本
3、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如双方需要继续履行本协议,可协商延长协议有效期。
4.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任何一方提前【提前终止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即终止。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中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生效。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所有中英文名称指代事物的名称,对它们的字面解释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