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报建程序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二、实施范围 1、负责对全市新建、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装饰装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将其纳入管理范围之内。 三、办理施工许可程序及时限 (一)程序 1、申请 凡在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携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2
2、、报建 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受理申请后,第一步送达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第二步,领表并根据表中所需的资料填写装饰装修工程报建登记表;第三步,填好登记表后,市装饰办组织人员对工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第四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将有关报建资料和现场勘察结果进行审核,并提交招标办进行招投标;第五步,招投标完成后,下联系单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3、审查 1、装饰装修工程报建登记表; 2、立项批文(计划批文); 3、规划审批文件(外立面装饰项目提供); 4、房屋建筑主体结构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新改、扩建项目提供);5、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既有房屋建筑项目提供); 6、中标公示
3、证明及中标通知书; 7、施工、监理合同及备案表; 8、建设项目全套招标资料; 9、评标报告、书面报告; 10、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11、施工组织设计; 12、资金保函和证明; 1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备案证;(涉及到改变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提供); 14、建设单位如委托他方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证 (1)施工单位按规已办理意外伤害险。 (2)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领取并填写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同时办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登记表手续。 (3)在发证前对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设备的达标情况进行勘验、符合条件后,颁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时限 1、资料完整,在五个工作日内颁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2、有效期为:自颁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