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申请商标协议书
甲方:(代理商名称)
乙方:(申请商标人名称)
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代理乙方申请商标事宜;
鉴于乙方具有合法的商标权益,并同意将代理权委托给甲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1.1 甲方同意代表乙方向相关权力机构(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并完成商标相关申请流程;
1.2 乙方同意将商标申请事宜委托给甲方,并提供与商标相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以便甲方完成申请过程。
第二条 权责义务
2.1 甲方须将乙方提供的商标相关资料进行保密,并仅在申请商标的合法范围内使用;
2.2 甲方负责根据乙
2、方提供的商标相关资料,准确填写并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
2.3 甲方在代理申请期间负责与商标局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协助乙方解决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4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商标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不存在侵权等问题;
2.5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代理费用,并按照约定时间支付;
2.6 乙方同意及时向甲方提供商标注册进展以及与商标有关的重要通知。
第三条 保密义务
3.1 甲、乙双方都应对双方之间涉及商标申请事务的全部资料和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2 甲方在代理商标申请过程中获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应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违约
3、责任
4.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代理费用或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商标申请失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商标申请或泄露乙方商业秘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3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因素,任何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协议终止
5.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5.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期不少于____天;
5.3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归还对方已经获得的商标相关资料,并予以保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
7.2 本协议正本共____份,供各方共同持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