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委托销售协议书
《产品委托销售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供应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代理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供应商拥有并合法生产/销售(具体产品名称)的权利;
(2)供应商希望委托代理商销售其产品;
(3)代理商具备销售能力并愿意代理销售供应商的产品。
基于以上鉴于,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委托
1.1 供应商特此委托代理商作为其非独家销售代理,负责在以下指定地区销售供应商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1.2 代理商接受上述委托并同意按照供应商的要求开展销售活动,并为
2、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价格和付款方式
2.1 产品的价格由供应商和代理商根据市场行情和销售策略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2 代理商按约定价格向供应商购买产品,并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三、销售目标和销售费用
3.1 供应商和代理商将协商确定产品的销售目标,并定期进行销售进展的报告,以确保达成销售目标。
3.2 供应商和代理商按照协商一致的方式共同承担销售推广所需的费用,具体细节将在另行约定的销售计划中规定。
四、市场营销和品牌保护
4.1 代理商同意尽最大努力为产品进行市场营销,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销售相关咨询、推广活动等。
4.2 供应商保留对
3、品牌形象和市场推广策略的最终决定权,代理商需遵守并配合以上决定以确保品牌形象和市场推广的一致性。
五、知识产权保护
5.1 供应商拥有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并对其进行合法的保护。
5.2 代理商对产品的销售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负有责任,如有违反,代理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如因供应商或代理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
6.2 经过友好协商后,如双方无法解决争议而导致本协议终止,应向对方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予以友好配合。
七、协议生效及期限
7.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
4、期限)。
7.2 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欲延续合作,应在协议期满前(具体期限)提前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八、协议解除
8.1 如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 若发生以下情况,本协议即刻终止:
(1)供应商或代理商宣布破产、解散或停业的;
(2)经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确认本协议的无效;
(3)依法解散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产品委托销售协议书》的内容要求,双方请在书面上签字盖章,以示同意和确认。
供应商(盖章/签字) 代理商(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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