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创作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法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协议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就委托创作事宜所订立的协议。
第二条 定义
1. 委托方: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自然人或法人。
2. 受托方: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自然人或法人。
3. 委托创作:指委托方将创作事项以书面形式委托给受托方进行创作。
4. 委托作品:指委托方通过委托创作获取的创作成果。
5. 报酬:指委托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受托方支付的对委托作品的报答。
2、
第三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 委托事项
第四条 委托内容
1. 委托方通过本协议将创作事项详细描述如下:(具体描述委托创作的内容,避免涉及政治)
2. 受托方接受委托,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委托创作。
第五条 作品知识产权
1. 委托方享有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
2. 受托方在完成委托创作后,将委托方享有的著作权划归委托方所有,并无条件地转移给委托方。
3. 受托方有义务保证委托创作的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第六条 报酬与支付
1. 委托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报酬。
2. 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详
3、见本协议的附件《报酬支付具体约定》。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 本协议的附件《报酬支付具体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名部分)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