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受托人):姓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目的1.1 甲方作为委托人,委托乙方作为受托人进行拍卖活动,旨在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出售或购买甲方所指定的物品。1.2 乙方受托代表甲方进行拍卖活动,出售或购买物品,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第二条 委托物品2.1 甲方确认其对委托物品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合法的处分权。2.2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委托物品的描述、状况、来源和价格等相关信息,并将
2、其提交给乙方作为参考。2.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或其他相关文件,以明确物品的真实性和价值。第三条 违约责任3.1 若甲方提供的委托物品不符合前述约定,且致使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行拍卖活动,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3.2 若乙方未按照协议规定的义务履行,致使甲方的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四条 合作方式4.1 甲方将委托物品交付给乙方,并提供相关的委托指示书或拍卖授权书等。4.2 乙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拍卖活动,并及时将拍卖结果通知甲方。4.3 若乙方拍卖成功或拍卖失败,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
3、委托物品,保障甲方的权益。第五条 佣金和费用5.1 乙方作为受托人,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佣金或费用。5.2 佣金和费用的支付方式、比例及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署时明确约定。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应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机密、交易信息等保持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6.2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平等、和谐的方式解决。7.2 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解除8.1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解除方式、时间等均应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定。第九条 附则9.1 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于签订后各方分别保留一份协议副本。9.2 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甲方(委托人):_ 乙方(受托人):_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