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东盟在防感化合作中心合作协议书中国东盟在防感染合作中心合作协议书鉴于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对防感染工作的重视,为了促进双方之间在防感染领域的合作,加强信息共享,促进技术交流,共同应对感染疾病的威胁,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目的与范围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中国和东盟在防感染领域的合作机制,共同开展相关项目与活动。2.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培训项目、联合研究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确定的领域。第二条:合作原则1. 合作双方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双方在防感染领域的合作。2. 合作双方应保持及时、准确、真实的信息共享,包括疫情报告、防治经验等。3. 合作双方应
2、加强人员交流与培训,提高双方在防感染领域的人员素质与专业能力。第三条:合作内容1. 信息共享:双方应加强疫情信息、防治技术等方面的共享,促进双方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2. 技术交流:双方应组织定期的技术交流活动,包括会议、研讨会等,推动双方在防感染技术方面的合作与创新。3. 培训项目:双方应共同开展培训项目,提供相关培训课程与学习机会,提高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素质。4. 联合研究:双方可共同开展研究项目,推动双方在防感染领域的科研合作与创新。第四条:保密与知识产权1. 合作双方应保密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不得将其用于其他商业目的。2. 合作双方在联合研究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分配与保护。第五条:责任与义务1. 合作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协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2. 合作双方应共同制定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第六条: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依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第七条:协议变更与解除1. 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2. 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经合作双方签署后生效,并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协议有效期为X年,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如欲继续合作,可通过协商签署新的协议书。此协议正本采用中文书写,共计X份,双方各持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地点:签署日期:中国方代表签字:东盟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