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中介协议
协议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人才中介机构")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求职者")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人才中介机构,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丰富的人才资源;乙方是一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求职者,自愿委托甲方进行人才中介服务,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费用
1. 甲方将通过自身的人才资源和渠道,提供求职者最新的招聘信息、职位推荐、职业规划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2. 乙方理解并同意,为了提供上述服务,甲方可能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
2、协商确定。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求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招聘信息,努力帮助乙方找到适合的工作机会。
2. 甲方应确保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双方达成共识或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确保已获得合法授权委托甲方进行人才中介服务。
2.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工作,如提供完整的个人简历、参加面试及交流等,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四、知识产权
1. 甲方在提供人才中介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招聘信息、职业规划咨询等内容,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
2. 乙方在使用上述
3、内容时,应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传播、商业使用等。
五、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的变更事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六、协议的解除
1. 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但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2. 发生以下情况,双方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1)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2) 一方申请破产、解散或被宣告破产、解散。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2.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即生效,电子版或传真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人才中介机构):
签字:
日期:
乙方(求职者):
签字:
日期: